金融債務人更生輔導諮詢協會-更生輔導案例

【案例類型】 債務協商 / 案例十八

姓名:李小姐 年齡:40歲 職業:兼職人員 月收入:23,000元
總負債金額(本金+利息):2,944,079元 前置協商方案:162期0%利率,每月總償金額為:4,500元。
協議後負債金額(本金+利息):729,000元
案例簡介:李小姐,現年40歲,職業為兼職人員,平均月薪為新台幣23,000元,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,因女兒患有重大傷病,加上多年前的房屋法拍不足額,總債務本金加利息高達新台幣2,994,079元, 後家人過戶至名下的房子也遭銀行聲請查封準備法拍,經本協會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,向彰化商業銀行申請前置協商程序,協商方案為每一個月為一期,分162期清償,利率為0%,每期清償金額為新台幣4,500元,清償總額729,000元,減免債務金額新台幣2,215,079元,房子也已解除法拍程序。

債務協商認可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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