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說明 什麼是「前置協商」?

「債務協商」是一個統稱;依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的實務流程,處理債務的第一階段即為前置協商。債務人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後,由各債權金融機構共同參與,依債務人的償還能力擬定一個可行的償債方案,以協助解決債務問題。

申請對象

由債務人向最大債權銀行提交申請

協商目的

降低月付金、減免利息、拉長還款年限

協商結果

最長可至180期,最低0%利率

優勢 前置協商優勢

適用對象 前置協商適用對象

處理時限 前置協商處理時限

備齊文件

提出後 25–30 日開始協商

協商期間

自開始之翌日起 45–90 日內完成作業

整體期間

3–5 個月(視個案而定)

注意

資料完整度與債權家數會影響時程

條件限制 前置協商條件限制

※ 有下列任一情形者,不得申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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